陕西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023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项目编报范围及相关要求等。
根据《通知》,各级预算单位应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实施的紧急采购项目、高校和医院等事业单位采用贴息贷款方式开展的采购项目,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涉密政府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的范围。
《通知》要求,省级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编报、收集、审核、汇总等各项工作,确保数据编报的完整、准确和及时。各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编报工作的组织协调,认真做好本地区的2023年四季报和年度报表编报工作。